首页 > 新闻 > 官方公告 > 2017年全国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福建站)的通知

2017年全国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福建站)的通知

收藏
说两句
11浏览

一、批准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主办单位

  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福建省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漳州市轮滑协会

  长泰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四、培训对象

  自由式、速度轮滑教练员与裁判员

五、时间和地点

  2017年4月18日至20日在漳州市长泰县举行。

六、培训、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内容

  1.我国轮滑运动现状及发展趋势

  2.自由式、速度轮滑技术、战术

  3.自由式、速度轮滑教学与训练

  4.自由式、速度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要求

  1.理论和实践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70分,考试内容为自由式轮滑运动技术理论、自由式轮滑运动技战术训练、轮滑运动教学和训练方法、运动训练学常识等;实践考核满分30分,考试内容为教练员教学实践操作。

  2. 结业

  初、中、高级教练员的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为通过。通过者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三)裁判员考核与结业

  1.理论和实践考核

  分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实践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档,考试内容为模拟比赛现场进行裁判工作实践操作。考试内容为轮滑应用专业词汇及新概念英语第二册。

  2.裁判员培训完后,并参加21至23日在长泰举办《2017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轮滑比赛暨“我要上全运•健康中国人”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轮滑选拔赛》的实践学习。

  3.结业

  裁判员的理论考核成绩达到80分,实践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英语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为通过,颁发结业证书。

  (四)学员可选择裁判员或教练员作为考试结业科目,也可兼项参加考核,请在回执表中注明。

七、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项目和级别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考核。

  (二)申请等级教练员的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材料。

  1.全国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等(具体要求详见申请表)。

  3.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不少于4张。

  (三)学员须年满16周岁。

八、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1.学员往返交通和当地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学员自行安排食宿。

  2.学员须向承办单位一次性交纳会务费每人120元。

  (二)培训费

  1.等级教练员

  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裁判员每人600元。

  (三)资料费每人60元。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裁判员结业证书免费。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六)参加兼项考核的学员总培训费减免10%。

九、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请学员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回执表和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地址

  地址: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一科

  电 话:15260268886 13763838315

  联 系 人:牛 将 刘新华

  电子信箱:315691908@QQ.COM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2017年4月17日报到  

十、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

  (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资料,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的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费再参加一次相同级别的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本次已获级别的培训费。

        附件:报名表

来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