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轮滑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轮滑骨干队伍建设和管理,适应国际、国内轮滑训练、竞赛的需要,同时为正确、科学地引导群众参与轮滑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5部分:轮滑场所》、《轮滑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国轮滑协会批准决定举办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主办单位
廊坊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廊坊市滑冰轮滑运动协会
四、培训项目
自由式轮滑裁判员和初、中级教练员
五、时间和地点
2016年11月18-20日,廊坊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六、培训形式、内容、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形式
培训班授课
(二)培训内容
1.我国轮滑运动现状及发展趋势
2.自由式轮滑班
(1)自由式轮滑技术、战术
(2)自由式轮滑教学与训练
(3)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4)自由式轮滑竞赛与组织
(三)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
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理论考核为闭卷,理论满分70分,实践考核满分30分。各等级教练员考试成绩总分60分为通过。
(四)裁判员考核与结业
进行理论与实践两项考核。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为100分,实践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理论考试成绩达到60分,并实践考核合格发裁判员培训结业证书。
(五)学员只可选择自由式轮滑在单项中,可以选择裁判员或教练员作为考试结业科目,也可兼项参加考核,但请在回执表中注明。
七、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项目)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
参加教练员培训的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等级教练员
(1)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等(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级别的申报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小2寸(1寸)彩色照片3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等级裁判员
(1)轮滑裁判员培训申请表
(2)等级裁判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小2寸(1寸)彩色照片3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等级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学员资格鉴定由培训考核小组依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轮滑裁判员技术等级实施细则》审定。
(三)学员须年满16周岁。
八、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当地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学员须向承办单位一次性交纳会务费100元。
(二)培训费
1.等级教练员
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裁判员每人600元。
(三)资料费 60元/人。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裁判员结业证书不收取费用。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六)参加兼项培训的学员培训费减免总培训费的10%。
九、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
请学员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回执表和所报项目的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发送电子邮件到:290625728@qq.com
联系人:陈勇:13333161082
刘宝瑞:13473660195QQ:290625728
(二)报到
1、请提前认真填写《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并将原件于报到当日交会务组。
2、11月18日到廊坊市体育局四楼406室(廊坊市滑冰轮滑运动协会办公室)报到,领取日程安排和培训材料。
3、11月19日-11月20培训
(三)离会:学员11月20日下午离会.
十、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
(三)举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通过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该级别培训费参加下一次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已获级别的培训费。如仍未通过所申报级别的考核,若再次申请,则必须按规定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
十一、请下载附件中的表格并打印报名。下载地址: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管理规定”-“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申请表下载)”。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注意中国轮滑协会网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