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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2016年全国轮滑等级教练员委托培训班(深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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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轮滑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轮滑骨干队伍建设和管理,适应国际、国内轮滑训练、竞赛的需要,同时为正确、科学地引导群众参与轮滑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5部分:轮滑场所》、《轮滑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国轮滑协会批准决定举办自由式轮滑等级教练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主办单位

中北滑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悠秀轮滑协会

四、协办单位

深圳市优秀轮滑

五、时间和地点

2016年5月9日-11日深圳龙华新区大浪商业中心维也纳三好酒店会议厅。

六、培训、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形式

自由式轮滑教练员和裁判员考核。

(二)培训内容

1.轮滑运动概论;

2.自由式轮滑班:

(1)自由式轮滑技术、战术;

(2)自由式轮滑教学与训练;

(3)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

1.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70分。实践考核满分30分。

2.结业

初、中、高级教练员的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为通过,通过者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八、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项目)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

(二)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等(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级别的申报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小2寸(1寸)彩色照片不少于3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等级教练员学员资格鉴定由培训考核小组依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审定。

(四)学员须年满16周岁。

九、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学员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学员可自行联络食宿,也可选择承办单位推荐地点食宿,学员须交纳会务费200元/人。

推荐酒店:

1、大浪商业中心维也纳三好酒店248/标双,总台电话:0755-29528999;

2、新宝城时尚酒店148/标双,总台电话:0755-36906888(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华旺路大浪商业中心D栋);

3、福布斯商务酒店159/标双,总台电话:0755-81712188(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华繁路111-119号;

4、喜龙湾酒店128/标双 总台电话:0755-28108100(龙华话新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同富裕工业园综合大楼)。

(二)培训费

1.等级教练员

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三)资料费:教材60元。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十、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

请学员于2016年5月5日前将回执表电子格式发送到:78234507@qq.com

联系人:张业科   电话:13510505557

(二)报到

1、请提前认真填写《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并将原件于报到当日交会务组。

2、请学员于5月9日上午9:00在维也纳酒店报到。

(三)离会:

学员于5月11日下午17:00离会。

十、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

(三)举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通过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该级别培训费参加下一次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已获级别的培训费。如仍未通过所申报级别的考核,若再次申请,则必须按规定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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