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轮滑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轮滑骨干队伍建设和管理,适应国际、国内轮滑训练、竞赛的需要,同时为正确、科学地引导群众参与轮滑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5部分:轮滑场所》、《轮滑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国轮滑协会批准决定举办自由式轮滑等级教练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主办单位
中北滑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悠秀轮滑协会
四、协办单位
深圳市优秀轮滑
五、时间和地点
2016年5月9日-11日深圳龙华新区大浪商业中心维也纳三好酒店会议厅。
六、培训、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形式
自由式轮滑教练员和裁判员考核。
(二)培训内容
1.轮滑运动概论;
2.自由式轮滑班:
(1)自由式轮滑技术、战术;
(2)自由式轮滑教学与训练;
(3)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
1.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70分。实践考核满分30分。
2.结业
初、中、高级教练员的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为通过,通过者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八、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项目)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
(二)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等(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级别的申报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小2寸(1寸)彩色照片不少于3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等级教练员学员资格鉴定由培训考核小组依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审定。
(四)学员须年满16周岁。
九、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学员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学员可自行联络食宿,也可选择承办单位推荐地点食宿,学员须交纳会务费200元/人。
推荐酒店:
1、大浪商业中心维也纳三好酒店248/标双,总台电话:0755-29528999;
2、新宝城时尚酒店148/标双,总台电话:0755-36906888(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华旺路大浪商业中心D栋);
3、福布斯商务酒店159/标双,总台电话:0755-81712188(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华繁路111-119号;
4、喜龙湾酒店128/标双 总台电话:0755-28108100(龙华话新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同富裕工业园综合大楼)。
(二)培训费
1.等级教练员
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三)资料费:教材60元。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十、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
请学员于2016年5月5日前将回执表电子格式发送到:78234507@qq.com
联系人:张业科 电话:13510505557
(二)报到
1、请提前认真填写《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并将原件于报到当日交会务组。
2、请学员于5月9日上午9:00在维也纳酒店报到。
(三)离会:
学员于5月11日下午17:00离会。
十、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
(三)举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通过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该级别培训费参加下一次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已获级别的培训费。如仍未通过所申报级别的考核,若再次申请,则必须按规定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