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中国轮滑协会训练基地:
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广东省轮滑协会
广州市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州协和中学
三、协办单位
广州美洲狮红魔轮滑俱乐部
四、培训项目
轮滑球裁判员和各等级教练员
五、时间和地点
2015年12月18日至20日在广州市协和中学举行。
五、培训内容、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内容
1.我国轮滑运动现状及发展趋势
2.轮滑球技术、战术
3.轮滑球教学与训练
4.轮滑球规则与裁判
5.轮滑球竞赛与组织
(二)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
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60分,实践考核满分40分。初中高级教练员考试成绩60分为通过,国家级教练员考试85分为通过。
(三)等级裁判员考核与结业
进行理论与实践两项考核。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为100分,实践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具备报考国家级裁判员资格的学员理论考核满80分,实践考核与英语加试合格者可申报国家级裁判员。具备报考一级裁判员资格的广东地区学员理论考核满60分,实践考核合格可向广东省轮滑协会申报一级裁判员。具备报考二级裁判与三级裁判员资格的广州地区学员,理论考核满60分,实践考核合格者可向广州市轮滑协会申报二级或三级裁判员。
(四)学员可选择裁判员或教练员作为考试结业科目,也可兼项参加考核,请在回执表中注明。
六、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轮滑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报名参加相应级别教练员与裁判员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
(二)参加教练员培训的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轮滑球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表。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体工队或体校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级别的申报条件)。
(三)报到时交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不少于3张。
(四)学员须年满16周岁。
七、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学员食宿费标准为200元/人/天(含三餐)。广州地区学员可选择走读,请在报名表中说明,走读学员每人每天交餐费80元。
学员须向承办单位一次性交纳会务费120元/人。
(二)培训费
1.等级教练员
国家级教练员每人2000元、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裁判员每人1000元。
(三)资料费 60元/人。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裁判员结业证书不收取费用。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六)参加兼项培训的学员培训费减免总培训费的10%。
八、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2015年12月5日前将回执表和相关申请表发邮件至 crsa_cn@163.com 与 ouyanggf@cougarshop.com.cn 。
中国轮滑协会联系人:刘育廷 电话:010-87182320
培训接待方联系人:欧阳高峰 电话:18922255210
教练员裁判员资格事宜可咨询中国轮滑协会轮滑球竞赛委员会,联系人:付进学 电话:15684120616。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2015年12月17日到广州市协和中学报到,12月21日离会。(广州本地学员可18号8点半前报到)
九、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轮滑球鞋、球杆。
(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通过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该级别培训费参加下一次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已获级别的培训费。如仍未通过所申报级别的考核,若再次申请,则必须按规定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请登陆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相应表格并打印报名。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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