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江门市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州漂移轮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支持单位
江门市体育局
翔天爱滑轮滑俱乐部
圣巴(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MST中国自由式轮滑队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6年12月17—18日。
(二)竞赛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奥园广场
五、竞赛项目:
(一)速度过桩(男、女子项目相同):青成年组,少年A、B、C各组、儿童组。
(二)单人花式绕桩(男、女子项目相同):青成年组、少年组A、B、C各组。
(三)速度轮滑(不分男女项目):少年C组、儿童组。
(四)花式刹停(男、女子项目相同):青成年组。
(五)轮滑拉龙:青成年组、少年A、B、C各组和儿童组。
(六)集体轮滑舞:青成年组、少年组和儿童组。
六、参加办法:
(一)具有县(区、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的广东省居住的公民或学籍的均可参加。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人最多限报两个比赛项目。
(三)单人花式绕桩和花式刹停每个单位各组最多限报男女各五人,集体项目各组别每个单位限报一队,其余项目报名人数不限。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学生证原件备查。
(五)年龄规定:
1.青成年组:2000年9月以前出生(不含9月);
2.少年A组:2000年9月至2003年8月之间出生;
3.少年B组: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之间出生;
4.少年C组:2006年9月至2009年8月之间出生;
5.儿童组:2009年9月至2011年8月之间出生。.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轮滑规则。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器材和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三)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表其他队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参与的队伍比赛,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四)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及成绩并通报批评。
(五)参加评分项目的运动员必须于检录前向大会裁判组提交比赛音乐资料(提交U盘,音乐文件要注明队名或个人名称,格式MP3)。
(六)竞赛补充规则:
1.必须采用直排轮滑鞋参赛,儿童组成员必须佩带头盔参赛;
2.单人花式绕桩、拉龙和轮滑舞等均一次决赛按裁判员席位分排列名次。速度过桩,均进行二轮计时(儿童组一轮计时),选最好成绩进行排列名次。花式刹停(分初赛和名决赛);
3.速度轮滑为计时赛:比赛距离为200米,一次决赛,按裁判员一次计时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4.轮滑拉龙:每队10-15人。100分制(音乐:3分钟±10秒,音乐起计时)。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以动作整齐,变化多样、难度新颖及场地利用服装造型等因素来评分。非编排的失误(跌倒、断龙等)扣5分,如变化断龙允许3次(每超1次扣5分),每次时间不超10秒钟,违者每次扣5分,表演时间不足或超时扣分(±1-9秒扣2分、±10-19秒扣5分和19秒以上扣10分),无故中断表演得0分,以裁判员席位分排列名次;
5.轮滑舞:每队6-10人,最少有一名女性或男性。100分制(音乐音乐:2分钟30秒±5秒,音乐起计时)。评分标准:舞蹈的整体完成效果;舞蹈的艺术表现力、动作吻合音乐旋律,符合节奏感;舞蹈的编排内容、风格;舞蹈的动作难易、舞者的神情、神色、神采、整齐性、服装造型等。非编排的停顿扣10分,舞者跌倒扣5分,时间违规扣分与集体拉龙相同,无故中断表演和非舞蹈形的式表演得0分,以裁判员席位分排列名次;
6.花式刹停:分初赛和决赛。初赛每人进行三次不同分类的单个动作表演,三个动作的分之和进行席位排名,取前10名进入决赛。决赛按预赛排名的倒序依次上场表演,每人进行二次不同类型的组合动作表演,五个动作的分之和进行席位排列名次;
7.参加单人花式绕桩的运动员,最少能完成2013版本的六个D等级或以上等级的动作才能参加,以裁判员席位分排列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集体项目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单人和双人评分项目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牌和证书。
(三)计时项目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
(四)不足三人(或队)的组别,向上一年龄组别合并或取消。
(五)设运动队优秀组织奖10队(最少有16名以上运动员参赛的队伍,遵守竞赛规则等才能参加评选)。
(六)设优秀教练奖10名(最少有16名以上运动员参赛的队伍,遵守竞赛规则并获前三名等才能参加评选)。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伍请于12月03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272096859@qq.com,联系人:彭增标,联系电话:13602475317。
(二)报名前请认真核对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项目等等,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为维护报名参赛的严肃性,保证竞赛编排的严谨性)。
(三)组委会、领队、教练联席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联席会议时向赛会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健康证明(医院或学校),请携带报名表核对名单并进行出场顺序抽签。
(四)各队请于12月17、18日上午8:30前到赛场报到并检录。
十、经费:
(一)赛事服务费:100元/人(每人最多限报两个比赛项目)
(一)参赛队伍旅差费自理。
(二)食宿及交通由各队自行解决,需要大会协助安排食宿的队伍,请与江门市轮滑运动协会联系,联系人:罗丁坤,联系电话:130-4812-3159。
十一、其它: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三)参赛的运动员要依时检录,三次检录不到者视作弃权(如两赛区项目冲突时,优先第1赛区项目比赛,后及时到第二赛区项目补赛)。
(四)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比赛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领队或教练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如胜诉,退还一半,如败诉不予退回,金额上交江门市轮滑协会。
(五)各参赛队伍或个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责任自负(递交报名表等同同意这项条款)。
十二、主要裁判员和仲裁由大会统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