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
佛山市顺德区文化体育局
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
佛山市顺德区轮滑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体育总会
佛山市顺德区动感轮滑俱乐部
广东森海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17年11月10日-11月12日
比赛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体育中心-主体育馆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级轮滑协会。
六、竞赛项目
(一)竞赛项目
轮舞:青成组、少年A组、少年B组。
(二)年龄分组
1、青成组:2000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2、少年A组: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少年B组: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七、参赛办法
(一)具有县(区、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均可参加。
(二)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一名,各单位参赛队伍数量不限。
(三)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四)运动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参赛,并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身份核对。
(五)运动员不得跨年龄组报名,凡违犯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队伍的参赛资格或成绩,并通报批评。
(六)未按赛会规定参与检录的运动队视为弃权。
八、竞赛办法
(一)1、轮舞评分标准为:在规定时间内,按轮舞的整体艺术与难度表现、音乐的表达与肢体的表现,舞蹈的编排与完成质量,舞蹈的综合印象,以及罚分内容统一进行评分。
2、轮舞比赛团队人数5-12人;少儿组比赛时间为150秒~180秒,少年组及成年组比赛时间为210秒~240秒,以音乐文件时长为准;
3、非编排内容内的摔倒性失误,每人一次扣5分;无故中断表演者,得0分;;时间不足或超时,±1-9秒扣2分,±10-19秒扣5分,19秒以上扣10分。
4、参赛队伍可根据表演需要使用道具,道具不允许具备危险性。
5、以裁判员席位制排列名次。
6、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
7、轮舞舞台表演赛场地面积12m*6m,地面平整、无倾斜。
(二)竞赛阶段分为预赛及决赛,预赛分数排名前10名的队伍将进入决赛。不足10支队伍的组别,直接进行决赛。
(三)参赛服饰要求
1、参赛队伍的服装符合表演的内容以及音乐的风格特性,艺术表现加分。
2、参赛运动员(队伍)不得穿着以下服装。如有出现,裁判长有权要求其更换。裁判长有权取消违犯服装要求的运动员(队伍)的参赛资格:
(1)穿着过于暴露身体或过于性感的服装;
(2)穿着肉色紧身或者透明服装;
(3)带有宗教符号的装饰物;
(4)其他不符合竞赛要求的服装或者装饰物。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单排轮滑鞋(或双排轮滑鞋)和安全护具参赛,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具有安全隐患或危险性的器材参赛。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个组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杯、证书及奖品为奖励。
(二)参赛不足六队的年龄组减一录取,参赛不足三队的年龄组根据情况并组或者记为表演赛。
十、报名及日程
(一)报名:参赛单位于2017年10月25日23:59分前将报名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电子邮箱:
1)cordt@qq.com,联系人:徐世满,15800076236
2)1198556609@qq.com,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联系人:曾思慧,13535416074,
(二)音乐与视频:各参赛队伍必须在领队会议开始前将预赛音乐以(组别+队伍名称)的文件标题格式交给组委会,格式须为MP3,如有准备决赛音乐请备注好同时提交。如有背景视频须同时以“组别+队伍名称”的文件标题格式交给组委会,格式须为mp4,如果无背景视频则现场随机编排播放背景视频。无故逾期的运动员(队伍),组委会有权拒绝该运动员(队伍)参赛。
(三)所有参赛队伍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向组委会确认核对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项目等信息。为维护报名参赛的严肃性,保证竞赛编排的严谨性,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
(四)报到:
1、报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