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郑州市体育局
郑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郑州市体育总会
郑州市中小学生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小学
中北滑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河南浅蓝深蓝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轮滑运动教育中心
郑州滑启体育
四、支持单位
国际百米短道轮滑协会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1日至12日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小学
六、参赛范围
各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轮滑俱乐部及有关单位均可。
七、竞赛分组与项目
(一)年龄分组
1.中学A组: 2001年9月1日 - 2003年8月31日
2.中学B组: 2003年9月1日 - 2005年8月31日
3.小学A组: 2005年9月1日 - 2007年8月31日
4.小学B组: 2007年9月1日 - 2009年8月31日
5.小学C组: 2009年9月1日 - 2011年8月31日
6.幼儿A组: 2011年9月1日 - 2013年8月31日
7.幼儿B组: 2013年9月1日以后
(二)竞赛项目
1.中学男子、女子 A组:100米、300米、500米、1000米
2.中学男子、女子 B组:100米、300米、500米、1000米
3.小学男子、女子 A组:100米、300米、500米、1000米
4.小学男子、女子 B组:100米、300米、500米、1000米
5.小学男子、女子 C组:100米、300米、500米、1000米
6.幼儿男子、女子 A组:100米、200米、300米、500米
7.幼儿男子、女子 B组:100米、200米、300米、500米
八、参赛办法
(一)报名
(1)各代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2)河南省内各地市学校或俱乐部均可报名参加。
(3)本次比赛接受个人身份报名参赛。
(4)请各参赛代表队将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报名表下载链接)于11月4日 24:00前发送至邮箱1662661766@qq.com(郑州轮滑),逾期报名不予编排。
联系人:李堃 15378731444
(二)费用
(1)赛事服务费:50元/项/人
(2)比赛期间各队食宿费用自理
九、报到
(一)各参赛队领队于2017年11月10日下午18:00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小学召开领队会议,领取相关物料,请各队领队准时参加。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购买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需交保单复印件,否则谢绝参赛。
(三)报到时需交参赛保证书,保证书可复印。
(四)报到时每队交保证金500元人民币,比赛结束后退还。如在比赛期间参赛队伍相关负责人、运动员、家长影响比赛秩序则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FIRS(国际轮联)百米短道竞赛规则及裁判通则。
(二)比赛时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学生证、户口簿原件备查;不得顶替其他单位参加比赛。不得越组参赛,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并通报教育局批评。
(三)参赛运动员所用比赛器材自备。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轮滑项目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
(四)组委会有权拒绝使用不安全轮滑器材的运动员参赛。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前3名将获得奖牌、证书,第4至8名运动员将获得证书。
(二)本次大赛设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8名,限各参赛幼儿园、学校单位参与评比。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计,按9、7、6、5、4、3、2、1 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9分,以此类推,若团体总分相等,则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当,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三)团体前3名代表队将获得奖牌、奖杯及奖金,第4至8名代表队将获得奖牌。
(四)参赛不足8人的单项,减一录取及奖励;不足3人的组别或项目,取消比赛或向上一组别并组。
(五)设优秀组织奖、评选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奖若干人。
十二、其他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代表队请直接与协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填写报名表并前来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一切规定。
(四)比赛采取领队负责制,如选手对比赛提出申诉,必须由所在代表队领队书面提交赛事组委会,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申诉得到通过,退回申诉费。申诉未得到通过,不再退还申诉费。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内容解释权、修改权归郑州市体育局、郑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