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15〕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办公室、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训练基地、团体会员:
第九届全国少年速度轮滑锦标赛定于2015年5月1日至5月3日在北戴河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报名参赛。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5年 月 日
抄送:秦皇岛市体育局、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第九届全国少年速度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及地点
2015年5月1日至5月3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总会
秦皇岛市体育局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及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注册单位。
五、比赛项目(分男、女组)
甲、乙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10000米积分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
丙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5000米积分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
丁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
六、比赛场地
场地为200米跑道,涂层地面,弯道有坡度。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每队每组别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不含接力项目)。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年龄分组
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丙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丁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参加甲、乙、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2014—2015年度首次注册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身份核对。参加丁组比赛的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参赛。
(四)禁止跨年龄组参赛。组委会将进行骨龄抽查。
八、比赛办法
执行2013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二)参赛不足6人(队)的组别,减1录取及奖励。参赛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三)各组别运动员成绩计入团体总分,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以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分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7分,依此类推。接力项目按14、10、8、6、4、2分方法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四)各组别300米、500米、1000米设立全国少年速度轮滑锦标赛最好成绩,获得最好成绩者,颁发创纪录证书。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4月15日前寄至中国轮滑协会。另请将报名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邮箱。
中国轮滑协会
邮 编:100763
地 址: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电 话:010-67147628/87182320
信 箱:crsa_cn@163.com
联系人:刘育廷
北戴河区体育局
邮 箱:bdhsns@163.com
电 话:0335—5922918
联系人:王 波、苏军峰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2015年4月29日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或咨询承办单位。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5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人民币,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超编人员及提前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170元人民币。各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
十二、其他
请各参赛单位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报到时须检查保险单,未办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不便自行办理保险的单位,请提前告知,在报到时统一办理,每人5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