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会主题
“让运动成为生活方式”、“全民健身、健康东莞”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 年6 月30 日-7 月1 日
地点:东莞市体育中心篮球馆
三、主办单位
东莞市体育局
四、承办单位
东莞市体育总会
东莞市轮滑协会
五、协办单位
广州漂移轮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六、支持单位
MST 中国自由式轮滑队
圣巴(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莞市小滑头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东莞市坡特商贸有限公司
七、比赛内容
(一) 竞赛项目
1. 速度过桩:成青组/少年A 组/少年B 组/少年C 组/儿童A 组/儿童B 组/儿童C 组;并按性别分组;
2. 花式绕桩:成青组/少年A 组/少年B 组/少年C 组/儿童A 组/儿童B 组/儿童C 组;并按性别分组;
3. 速度轮滑:成青组/少年A 组/少年B 组/少年C 组/儿童A 组/儿童B 组/儿童C 组;并按性别分组;
4. 轮滑拉龙:成青组/少年组(ABC 并组)/儿童(ABC 并组);不分性别组;
5. 轮滑舞蹈:成青组/少年组(ABC 并组)/儿童(ABC 并组);不分性别组;
(二) 年龄分组
1. 成青组:2001 年12 月31 日以前出生;
2. 少年A 组:2002 年1 月1 日至2005 年12 月31 日出生;
3. 少年B 组:2006 年1 月1 日至2007 年12 月31 日出生;
4. 少年C 组:2008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出生;
5. 儿童A 组:2010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12 月31 日出生;
6. 儿童B 组:2012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出生;
7. 儿童C 组:2014 年1 月1 日及以后出生;
八、参加办法
(一) 参赛选手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二) 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参赛选手必须购买针对本次赛事的意外伤害保险,建议购买“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为佳。
(三) 每队可报领队1 人、教练2 人,运动员限报2 项比赛项目;
(四) 速度过桩、速度轮滑,花式绕桩每个参赛队伍各组别不设立限报人数,轮滑拉龙与轮滑舞蹈,每个单位每项目限报1 队,参与人数必须符合相应项目要求。
(五) 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或社保卡)原件备查。
九、竞赛办法
(一) 比赛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3 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试行)》和《2013 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基础上,结合最新的国际轮联规则最新条款,以及本次赛事的补充规则进行。
(二) 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
(三) 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单排轮滑鞋,儿童组选手参加速度轮滑、速度过桩及轮滑拉龙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及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四) 补充规则
1. 速度轮滑
1) 所有选手一次决赛,分组按成绩排名;
2) 儿童组为100 米计时赛,其他组别为300 米计时赛。
2. 速度过桩
1) 儿童组每人一次决赛,分组按成绩排名;
2) 其他组别每人两次机会,分组按最好成绩排名;
3. 轮滑舞蹈
1) 每队5-10 人;
2) 比赛区域为16*10 米,比赛中须充分利用场地且不出界;
3) 表演时间:2 分30 秒10 秒,音乐文件时长须符合表演时间的要求。
4) 表演风格、舞种、道具种类不限;
5) 表演服装必须与表演内容、音乐风格和谐统一,禁止任何不明不健康元素;
6) 评分小项
a) 艺术表现(20 分):音乐理解、情绪表现、服装造型、感染力
b) 舞蹈编排(10 分):队形变化、动作与音乐融合、完整性、场地的整体利用情况;
c) 难度表现(30 分):动作难度、表现形式的难度、滑行难度
d) 完成质量(20 分):动作熟练、肢体协调、节奏配合
e) 综合印象(20 分):舞蹈台风、表演创意、舞蹈赛事性、
整体流畅性
7) 扣分
a) 表演时出界,每次扣2 分/人,最多扣6 分;
b) 着装仪容不符合规定扣5 分;
c) 表演时间不足或超时扣5 分;
4. 轮滑拉龙
1) 每队10-15 人。
2) 比赛区域为25*15 米,比赛中须充分利用场地且不出界;
3) 表演时间:3 分10 秒,音乐文件时长须符合表演时间的要求。
4) 表演服装必须与表演内容、音乐风格和谐统一,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元素;
5) 评分小项
a) 队形队列的整齐度及服装造型(20 分)
b) 队形变化的多样性、动作与音乐融合、完整性(30 分)
c) 滑行的流畅度(10 分)
d) 难度及新颖性(30 分)
e) 场地利用(10 分)
6) 扣分
a)非编排性失误(跌倒、断龙等)每一次扣5 分;
b)允许3 次编排性断龙,违者每增加一次扣5 分;
c)编排性断龙每次不得超过10 秒,违者每次扣5 分;
d)表演时间不足或超时扣5 分;
e)无故中断表演得0 分。
(五) 出现下述情况,取消相关运动员或代表队成绩,并通报批评:
1. 运动员出现代表不同队伍参赛;
2. 运动员出现跨年龄组参赛;
3. 运动员出现冒名顶替参赛。
(六) 未参与检录者视为弃权。已检录的选手,如播报三次名字未上场比赛,视为弃权。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 各竞赛项目组别分别录取前6 名给予证书,前3 名将获得奖牌,团体项目前3 名还将获得奖杯。
(二) 参赛不足6 人(队、组)的项目,按参赛人数减1 录取。
(三) 若参赛不足3 人(队、组)的组别,将计为表演,不计成绩。
(四) 设运动队优秀组织奖10 队(最少有20 名以上运动员参赛的队
伍,遵守竞赛规则等才能参加评选)。
十一、报名及日程
(一) 报名:参赛单位于2018 年6 月18 日23:59 前,将电子报名表发至邮箱:505182910@qq.com,联系人:苏铭坚,15627393996
(二) 音乐:运动员于2018 年6 月18 日23:59 前,将表演音乐名称改为项目-组别-代表单位,并以MP3 格式将音乐发邮件至:505182910@qq.com,联系人:苏铭坚,15627393996
(三) 报到:
1. 报到时间、地点,会议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 领队报到时必须向组委会递交参赛资格证件:
1)参赛运动员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薄、或学生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2)领队、教练员、参赛运动员保险单复印件;
3)参赛保证书原件;
十二、费用
(一) 免收报名费
(二) 参赛人员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三、裁判员:东莞市轮滑协会选派。
十四、其他
(一) 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
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 填写报名表并前来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一切规定。
十五、附件
(一)报名表
(二)参赛保证书